關于申報2017年濱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
為做好2017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申報和核撥工作,根據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濱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濱人社發〔2011〕23號)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范圍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以來我市生源派遣期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就業見習基地參加見習的人員。
二、補貼標準和期限
就業見習補貼按照就業見習基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執行;見習補貼期限一般為3個月。提前結束見習的高校畢業生,其生活補貼按實際見習時間計算核發。
三、申報程序
見習基地根據實際見習人數和參加見習時間提出補貼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
1、《濱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助經費審核表》(附件1);
2、《見習基地申報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助經費花名冊》(附件2);
3、《濱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見習人員考勤表》(附件3);
4、見習人員《就業報到證》、畢業證、身份證復印件(按基本生活補助經費花名冊順序排序)。
5、見習基地對見習人員發放生活補助經費憑證復印件。
6、見習基地與見習人員簽訂的就業見習協議書(附件4)。
7、2017年見習工作開展情況,主要包括基地管理情況、規章制度、崗位質量、見習條件、見習人員留用率、期滿就業率。
四、有關要求
各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于11月9日前將材料上報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核,縣財政復核后將按規定比例及時核撥經費。縣人社局、財政局將嚴格按有關要求逐一進行審核和監督。對申報單位提供資料不全的,不予撥付補貼資金。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立即糾正,并追究有關單位及承辦人的責任,同時取消該單位就業見習基地資格。
聯 系 人:李瑾
聯系電話:0543-2182001 電子郵箱:zprc@163.com
附件:1、濱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助經費審核表
2、見習基地申報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助經費花名冊
3、濱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見習人員考勤表
4、濱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