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鄒平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各人社所,各大企業,相關院校:
為扎實做好我市2020年度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根據《關于印發<濱州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濱人社發〔2019〕20號)要求,現組織2020年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申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標原則
圍繞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新動能的需要,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院校參與的原則,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
二、申報條件
1.企業是學徒的用人單位和培養主體,負責提出學徒培養需求和培養目標,并承擔學徒的遴選推薦、勞動管理和崗位實際操作技能訓練。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依法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資格;
(2)重視職工培訓,建立待遇與技能掛鉤的激勵機制;
(3)具備與學徒培養相適應的企業導師、場地和設備。
2.培訓機構是學徒的教育培訓主體,根據企業的培養要求承擔教育培訓任務。培訓機構主要包括技工院校等全日制教育培訓機構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等非全日制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統稱“培訓機構”),且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取得開展相應職業(工種)的中、高級職業技能培訓所需的辦學許可或培訓資質;
(2)培訓職業(工種)應有國家或省頒布的相應國家職業標準;
(3)社會信譽度高,無重大失信或不良社會影響事件;承諾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
3.企業委托培訓機構承擔學徒的具體培訓任務,應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培訓的方式、內容、期限、費用、雙方責任等具體內容。
三、培養對象
學徒培養對象為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人員,企業可結合生產實際自主確定培養對象。
企業應與學徒簽訂培養協議,明確培訓目標、培訓內容與期限、質量考核標準和雙方權利義務責任等內容。
四、培訓工種目錄
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培訓的職業(工種)須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或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以外具有國家或省頒布的相應國家職業標準。
五、申報程序及要求
擬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根據《濱州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實施方案》明確的條件,自主聯系確定合作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培訓協議,形成合作培養方案,共同填寫《濱州市企業新型學徒制申請表》(見附件),于6月30日前報市人社局財稅勞動大廈2007室,電子版材料發指定郵箱。
電話:436998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0年濱州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申請表
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